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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为深化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现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类:(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3)师资培训项目;(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

    (1)请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此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书,其中申报书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先由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书填写并盖章后,需要同时在校内系统及教育部平台两个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写及申报书上传。

    校内系统上传:登陆东南大学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zlgc.seu.edu.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如有其他成员参与,需要添加成员信息)并上传申报书,上传后无需学院审核;

    教育部平台上传: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上传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评审,企业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立项阶段:申报书通过学校及企业审核后,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东南大学”校章后上传教育部平台,平台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审查。

    校内用印流程为:合作协议先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由学院教学秘书在办公系统-日常办公-印章审批-印章申请模块中申请用校印后上传系统(申请时请务必备注发教务处审核)。注意:合作协议审批需要时间,请各位申报人提前办理,以免耽误申请及系统上传。

三、时间安排

    (1)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有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取。

    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34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教5-207。

 

教务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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