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甘政办发〔2021〕118号)和《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甘科成规〔2022〕9号),现对甘肃省第一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备案名单予以公告。
一、经认定备案的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承担甘肃省标准化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评价结果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其他类型科技成果评价业务,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委托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二、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依托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skjpj.cn/)开展,包括评价委托、受理等。
三、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评价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机构自律和行业约束,接受监督和评估评价,参加科技成果评价业务培训,配合做好相关评价管理工作。
四、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及时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出具标准化评价报告。
(来源:甘肃省科技厅官网)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