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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通知

各学院: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3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文件精神,2020年是国家开展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之年,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为了保障我校新一轮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以下简称“学位点审核”)相关工作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瞄准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地方新兴产业发展,结合博士单位立项建设、学校发展定位及现有基础,优先新增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集成电路、社会民生等领域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增,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别新增。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限制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不紧密、支撑地方产业和社会发展作用不突出,或现有全国布点较多、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或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学位点授权点。

2.坚持统筹规划与资源整合。全面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重点突破,相关学院要主动作为、服从大局、凝心聚力、形成合力。

3.以学科为支撑,强化学科学位与专业协调发展。以开展学位点审核工作为契机,以学科为支撑,对学科、学位与专业建设工作进行全校层面的全面梳理、挖掘与规划,明晰不足与短板,促进学科、学位与专业协调发展。

二、工作安排

1.拟进行学位点申报的学院成立学位点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和拟申报学位点意向电子版文件于3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hjliu2006@ahpu.edu.cn。工作小组原则上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科、研究生教育或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由院长分管上述工作的学院可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秘书以及学院相关管理人员、骨干教师等为成员,研究生秘书为联系人。

2.各拟申报学位点学院初填完成“简况表”(学术型附件3-1,专业型附件3-2),并整理汇总完成拟申报学位点基本情况(附件4,含学位点师资队伍、代表性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所获奖项)。相关材料电子版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hjliu2006@ahpu.edu.cn。学校结合申报意向、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协调、指导以及督查。

3.学校根据安徽省学位点审核要求、学校发展定位与发展现状、学科科学布局需要,统筹规划,于4月20日前确定学位点初步申报名单。

4. 确定初步申报名单后,各牵头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各协助学院工作小组配合,共同研究凝练,分工合作,整合资源完成简况表填写;对应简况表,做好梳理、收集佐证材料的准备。相关材料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hjliu2006@ahpu.edu.cn。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督查。

5.学校于5月1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意见征求和最终学位点申报名单确定工作。

6. 各牵头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各协助院系工作小组积极配合,结合各方意见,进一步整合、完善简况表;完成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其它申报材料(如: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以及督查。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于此时间点前报送研究生部。

7.6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会议纪要和表决结果等。对符合上报要求的申报材料及评议结果在学校官网上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最终形成符合安徽省学位办要求的上报材料,并向安徽省学位委员会提出申报申请,依据省学位办要求准备好提交的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轮学位点审核工作。依据2017年相关文件精神,“高等学校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依据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申请基本条件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每6年修订一次”。对学校部分发展中的学位授权点而言,本轮学位点审核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机会,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2.要高度关注学位点师资队伍人员交叉重复问题。学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师资队伍人员,各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不能交叉重复;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不能交叉重复;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可以交叉重复。2017年学位点审核工作中,国务院学位办进行了学位授权点师资队伍人员查重,实行一票否决。拟申报学位点相关学院工作小组务必要做好师资队伍人员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符合要求。

3.要高度关注简况表填写与申请基本条件的对应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中相关的定量和定性指标,是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对各学校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工作小组在组织简况表填写过程中,务必要高度关注:基本条件中无论是定量或是定性的条件,在简况表填写的内容中均要有所体现,确保各级形式审查的成功性。

4. 各工作小组要沟通协调相关人员,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依照学校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基本,结合学校和学科发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形势,仔细研读、组织学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2)以及“简况表”(学术型附件3-1,专业型附件3-2)的填写各项说明,熟悉国家对于学位点审核的要求、学位点申报的基本条件以及“简况表”填写规定,按要求准备材料,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

5. 材料提交。学位点审核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至hjliu2006@ahpu.edu.cn,纸质版材料送研究生部。联系人:刘宏建,孙道明。

附件1:学位[2017]9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pdf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pdf

附件3-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附件3-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附件4:拟申报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docx

研究生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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