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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曾任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及相关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曾任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1. 博士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发〔2024〕62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者只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对应的专业学位博士点的导师,不可跨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机关等部门导师为学科挂靠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的只能申请所在学院相应博士点的导师。

2. 硕士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发〔2024〕63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者只能申请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机关等部门导师为学科挂靠学院)硕士点的导师,且只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导师。

3.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

遴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校发〔2024〕64号)(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的聘任必须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从严要求。确需聘任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的学院,须于10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设置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岗位的申请报告(含《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9)),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入遴选程序。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者填写申请表。

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曾在其他单位担任过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5);相关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认定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6)。

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7);曾在其他单位担任过研究生导师的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曾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8)。

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9)。

学校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0)。

2. 申请者将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学位点挂靠学院(附件11)。

3. 学位点挂靠学院统一将申请表中的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获奖、教材和已开设课程等到相关职能部门(附件12)进行认定,认定须盖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章。

4. 学位点挂靠学院审查申请者申请资格,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并签署推荐意见,分别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3)、《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4)、《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15)、《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16)、《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7),提交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

5. 分委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签署意见(分委会参会人员达到委员总数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有效;获得分委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投票同意者,视为通过)。

6. 分委会将表决通过的申请者申请表、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分委会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8)和《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9)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7.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推荐的研究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院将审定通过的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

9.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学校发文正式公布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1. 时间安排

10月22日前,申请者填写申请材料,报送到学位点挂靠学院,学位点挂靠学院指定专人接收申请材料。

10月23-29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集中送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10月30日-11月3日,各学位点挂靠学院审核、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

11月4日前,各分委会审核、汇总申请材料,按照遴选工作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 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要求

(1)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份;

(2)申请表电子版;

(3)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提供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以及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专著、教材:指出版社正式出版、具有ISBN书号的教材、专著,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项目、专利及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 分委会提交材料要求

(1)经分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曾任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南京邮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

《分委会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汇总。

四、其他事项  

1. 学位点挂靠学院遴选导师时,应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及学校对导师“学科归位”的要求。

2. 新获得导师资格者,需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方可正式招收研究生。

3. 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

4. 表格填写补充说明

(1)论文

申请研究生导师的论文等级限填《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附件20)规定的级别。可以标注ESI论文,不要标注SCI、EI、CSSCI、中文核心等。

论文等级认定须有图书馆开具的相应检索证明,ESI论文也须有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须有校内编号。申请者填写主持科研项目的校内编号时请务必注意:校内编号是指申请者通过智慧校园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后获取的项目编码(纵向科研项目)或项目编号(横向科研项目)。校内编号不能填写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号,更不能填写为财务报销时的项目代码,否则影响该项目的认定。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折抵。

以下类型项目不属于主持结题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认定之列:各种类型的校级项目(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政课题、教育规划课题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

(3)获奖

获奖指由政府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表彰或奖励,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等。

(4)专利

专利仅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5)专著、教材

专著、教材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5. 外单位调入人员业绩证明

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在原单位的教学和科研业绩须由原单位教务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调入人员如能提供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可以不用提供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科研项目结题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蓓蓓,联系电话:025-83492352,电子邮箱:yxw@njupt.edu.cn,地址:仙林行政南楼434。

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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