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杭电教[2019]202号),学校将从2023年11月份开始进行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受理工作,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作品,主要是指在校期间的学科竞赛获奖(论文或设计或研究报告的形式)、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且作品内容能反映其专业能力,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有一定的综合性,并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学院根据学科竞赛特点,在学校提供的学科竞赛清单中自主筛选出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与其专业相关度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科竞赛清单,公布并交教务处备案。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杭电教[2019]202号),其中申请学科竞赛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请参照学院的竞赛清单进行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之申报条件且具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资格的学生。
二、受理时间:学生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学院审核应12月29日之前完成,并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受理程序:
1.学院根据学科竞赛特点,在学校提供的学科竞赛清单中自主筛选出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与其专业相关度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科竞赛清单,公布并交教务处备案。
2. 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教科办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学院对其科研作品的专业性进行严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由学院提前组织专门的答辩。
4. 答辩是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初审通过的学生都必须参加。1)答辩前学生应提交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指导教师从其在科研作品中的贡献度、从报告的内容能否反映其专业能力,是否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等方面对学生的报告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替代的建议;2)答辩前需对学生提交的项目报告和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其中评为优秀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3)答辩具体要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4)答辩小组应要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学生在科研作品中承担的工作量、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价,提出建议成绩。评分可用无记名投票或集体讨论方式进行。答辩小组提出的成绩交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5)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为“中等及以下”的视为替代不通过。
5. 通过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相关材料由学院汇总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后,将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且无需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6. 存档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答辩记录。(注竞赛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竞赛项目报告;科研项目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文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验收证明;学术论文附件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等;发明专利附件包括:专利复印件,说明书等)。
四、注意事项:
1. 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申请,包括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作品是否与所学专业关系密切,学生是否在科研作品尤其是多人申请替代的科研作品中承担主要工作,学生用来替代的论文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
2.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通过后,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等)和答辩记录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3. 论文题目写法:学科竞赛类(无特定论文名字的)的论文题目为以项目特点自命题目;艺术作品、发明专利、大学生创新项目和学术论文的论文题目为原艺术作品(或发明专利或学术论文或项目)名称。若多人使用同一论文或项目申请替代的,应在论文题目后加上“-负责部分”。所有论文题目最后应加上“(论文替代)”字样以示区分。
附件1: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可申请学科竞赛清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