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4〕4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淮南市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淮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24年度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工信人教函〔2024〕37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4〕4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专业
电子信息、电力工程、电气工程、测绘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化工工程、安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
四、申报程序
2024年度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在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2.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可靠。对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学术造假等手段进行申报的,直接终止申报程序。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所有假证件、假材料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从文件印发之日起,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4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8:00截止。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
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严格审查,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1)用人单位审查。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注册单位账号时,归属地统一填写为淮南市。
(2)逐级审核。县区属企事业单位按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
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单位签字盖章的《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前置证书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淮南市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贴于资料袋上。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0月24日18:0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送至淮南市散装水泥发展促进中心(田家庵区陈洞南路30号),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报送纸质材料视为放弃。
待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四)面试答辩
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要求。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提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发表的论文、著作(经出版社出版的,需提供原件)、技术报告。论文、技术报告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一般不少于1500字。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等精神,对援派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论文篇数: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或公开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成果形式应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对解决技术难题有明显成效。
4.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岗,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5.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同样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职称。
6.2017年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 90 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 60 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中级职称需分别完成2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8.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9.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和市物价部门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中级面试费1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 王婧、张红霞
联系电话:0554-6644245;0554-6652303
附件文件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