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加盖单位公章。
7.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照片粘贴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下方空白处)。
9.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北京中医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1.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2.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13.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携带乡医工作证明,与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卫健部门签订的工作协议。
14.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提交考生亲笔签字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提交,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提交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2-23日
2.地点:顺义区卫生健康委(顺和路4号院原民政局)113室/110室
3.要求: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无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与地方考生一致。同时提交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3.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4.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5.考试缴费时间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和信息,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同时,请各考生及相关单位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的相关通知和信息。
联系人:郭冬燕 陈伟华 联系电话:89453182 89453181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考生操作指南》
附件2:《报名材料上传说明》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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