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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提高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将通过加大质量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规范有序,坚决杜绝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和学位注水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学位申请人员须严格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依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1)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从严处理。

3.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附件3)程序进行。

4.各学院要加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前的审核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以及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能进行答辩。

5.硕博连读生的硕士学位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6.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按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环节,提交所在企业评语及撰写的实践总结报告,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二、时间安排

1.学术成果条件审核

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各学院负责审核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且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成果审核。

2.学位论文预答辩

以学院、学科为单位,按照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统一组织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建议设置不低于5%的二次预答辩比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参照执行。3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二辩论文的修改时限由学院、学科根据每篇论文实际情况确定。

3.论文相似度检测

研究生须于4月12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命名方式(“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提交前须经过导师审核并同意授权。学院根据论文篇数多少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每个压缩包的论文数不超过30篇。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对所有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进行相似度检测,对于检测结果将依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附件4)的规定执行。

4.校级盲审论文确定

全体博士论文、近3年问题论文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同类别学位论文是学校送审重点监管对象,自动列为学校盲审论文。其余硕士论文按10%比例随机抽签确定校级盲审对象,由学校送审,4月中旬安排盲审抽签工作。剩余硕士论文由各学院负责双盲送审。

5.盲审论文提交与评审

学校使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送审全部博士论文和校级盲审硕士论文,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本,每篇硕士论文送审2本。鉴于平台送审周期长,且评审要求严、标准高,要求全体研究生提前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并于4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送审/装订申请表和送审统计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有1位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再审”,本次不允许学位答辩,可先做毕业答辩。通过评审但评价成绩不高的论文是管理重点,学院学科须加强监管、严格审查,确保论文修改完善到位。

6.学位论文答辩及分委员会会议

要求以学院、学科为单位,按照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设有一定的淘汰比例。答辩专家由学院、学科统一聘请,其中博士论文答辩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硕士论文答辩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凡是有1位答辩专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把关,建议先毕业但暂不授予学位。答辩工作要求于6月7日前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6月12日前召开。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电子版)。

7.授位前论文定向抽评

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分学科领域组织校外专家重点对盲审成绩相对较低(中等及以下)、答辩成绩相对较差(合格及以下)的博硕士学位论文定向抽评,凡是有1位专家的抽评结论为不合格的博硕士论文,暂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只毕业不授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组织开展,硕士抽评论文的提交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

8.学位论文提交

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完成后2周内(6月17日前)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其中电子版论文需插入封面及签字版《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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