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级项目三类。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本科)》(见附件1)。各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1.校级: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职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强的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2.省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3.项目主持人在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教改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所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往结题或在研项目重复。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4.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推荐申报和重点改革直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应建立合理的研究梯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一定比例。
二、立项管理
(一)立项限额
1.校级项目推荐限额
(1)校级项目推荐限额按照各本科教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确定《2024年校级项目推荐限额表》(见附件2)(数源自2023年人事处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请各院部按照项目限额推荐项目,校级项目拟立项70项。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材建设获奖、教学名师奖、教学能手获奖等获奖教师。
(3)其他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校内单位,每单位限额推荐1项,限额推荐7项,报教务处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
(4)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学校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统一参评。
2.省级项目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名额共53项,其中重点项目13项,一般项目40项(含创新创类奖补项目9项)。
(二)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项目研究、撤销立项。被撤销的项目主持人及其项目组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单位下一轮次申报项目的数额。
(1)研究成果存在思想政治问题或意识形态问题;
(2)出现师德师风、学术不端问题;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4)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做出重大变更或无故中止项目;
(5)项目批准后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延期后仍无法完成。
2.凡有“延期结题”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单位下一轮次申报项目的数额。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重点打造1项重点项目,从各单位申报的本科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对立项申报书进行查重(要求使用维普或中国知网,重复率不超过20%)。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签字盖章版材料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4年9月25日前,请以院部为单位提交《2024年省教改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2024年省教改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5)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以上材料需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
3.请将上述材料①可编辑的电子版、②签字盖章扫描PDF版、③查重报告电子版,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打包文件以各院部名称命名,附件6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
4.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校级项目名单、拟推荐的省级项目名单并公示。
5.评审结束后,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书的盖章页由教务处统一盖章,通知将盖章材料取回后,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最终版附件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的PDF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用于上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
6.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对拟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
联系电话:6504285
联系邮箱:jyk002@163.com
联系人:刘政鑫、胡烨、卢静
附件1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本科)
附件2 2024年校级项目推荐限额表
附件3 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名单
附件4 2024年省教改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5 2024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更新)
附件6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封皮需去掉括号文字)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东油校发〔2024〕32 号《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