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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标  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发文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31日标       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来       源:财政部网站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公文种类:公告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2年12月31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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