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将进行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已转入学校。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包括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中期考核不合格等);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由导师提出并经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讨论后认定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按照苏州大学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分配。
三、奖励等级与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8000元;
一等奖学金14000元;
二等奖学金11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2000元;
一等奖学金8000元;
二等奖学金6000元;
三等奖学金4000元。
四、评审流程
1.材料审核:
(1)2024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2,评奖依据填写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后于2024年11月11日9:00-11:30交至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
(2)2022级和2023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11月11日9:00-11:30至学院学术报告厅(1005-5536)参与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2,打印在一张A4上),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
②苏州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一份,见附件3),打印时选择所有列在一页;
③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与论文所在页,外文论文需有图书馆检索证明)、科研成果加分认定确认书(如有,详见附件4),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按自评分数统计表填写内容排序,相关证明材料均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④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场参与审核的同学,需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且能对委托人各加分项负责)。
2.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结合《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2试行稿)》(附件1)认真评审,核心期刊目录、课题级别认定文件详见附件5-7;
3.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4.学业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和社会活动的计算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5日。
5.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五、联系电话:65880815
附件1: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2试行稿).pdf
附件2:2024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苏州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xlsx
附件4:科研成果加分认定确认书.docx
附件5: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6: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doc
附件7: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