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4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查阅并相互转告。
请毕业研究生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进入申请流程。所有毕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一、就业派遣工作
1.就业去向确认。离校前请及时办理签约手续,已完成签约毕业生请于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将三方协议纸质版交到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地址: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归档。
所有全日制毕业生(无论有无签约)均需登录学校就业系统(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核对个人就业方案中的签约信息和档案信息,检查是否与个人情况一致,并自行预览和修改确认信息,如有自己无法修改的信息请及时与学院联系修改(联系邮箱yuhuix@zju.edu.cn)。如审核无误,在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中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环节,确认就业去向方案,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2. 毕业离校问卷填写。请在完成就业去向登记后,务必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net/f/xeI18J)。问卷中含档案邮寄通讯信息、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后续关系到个人档案的寄送,请务必认真对待。
档案转接相关说明:
1.未就业的、出国(境)就业深造的、就业地因各种原因不接收个人档案的,应寄回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厘档案管理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2.前往央企、国企、事业单位等有档案保管权限用人单位的,应寄送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一般对方会开具调档函;3.前往私企、外企等无档案保管权限用人单位的,一般寄送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档案管理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4.档案缓寄只适用于前往上海、北京落户的情况,其余情况不予办理。如后续取得北京、上海落户指标,请联系学院办理手续。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详见《工程师学院关于2024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党团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pi.zju.edu.cn/2024/0301/c67880a2883671/page.htm)。毕业生团员(含未满28周岁的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否则“离校审批单”将暂缓通过。
三、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请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或班长指定的班级负责人)3月8日前(9:00-11:30,14:00-17:30)到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样表(附件1)范例和要求认真填写(需手写)。
各班班长(或班长指定的班级负责人)收齐春季毕业生材料后,院系意见请联系导师/德育导师(班主任)签名,完成后在3月29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宁波分院毕业生请交至宁波分院办公室)。
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请所有毕业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上交。
四、体检
请于近期前往紫金港校区和玉泉校区校医院进行2024届春季毕业生体检,联系方式:0571-87951619(玉泉校医院) 、0571-88206010(紫金港校医院)。详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