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第12号
局机关、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正常开学、错峰返校、强化监测、从严管控”总体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办同意,现就做好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工作站位。各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多病共防、人物同防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一以贯之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校要结合实际,针对性研究部署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疫情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不变,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及家长个人的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优化开学工作方案。按照 “一校一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做好风险排查,明确返校条件与开学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要采取分年级、分批、分时段报到的方式,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各校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及时规范做好发热等“十大症状”(附件2)师生处置工作。
(二)开展开学准备检查。各校要在前期谋划准备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次”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健康排查;开展一次开学演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开展一次校园预防性清洁消毒;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对开学工作方案预案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照《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和安全工作检查清单》(另行下发)进行一次开学准备情况自查整改。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开学前一周对各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和有效应急预案与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予开学。
(三)组织全员摸排筛查。开学前,各校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申报和排摸工作,做到对每一位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行动轨迹清,对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明,并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学生回校、报到和教职工返岗前需向学校提交相关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查验防疫行程卡。
(四)及时做好提醒告知。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强学生开学报到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明确告知家长有关学生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要求及开学返校注意事项,请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申报等工作。开学后,各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查制度,做好登记,同时提醒走读学生家长每天上学前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身体不适及时送医或居家观察,并报告学校。
(五)分类实施返校管理。处于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全域转为低风险区后,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14天内在省内的师生员工,须持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学校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提供疫苗接种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
(六)严格校园封闭管控。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管好校门,落实有条件返校制度,各校要把个人健康申报表作为秋季开学首次进入校园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校门的车辆、人员须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查阅防疫行程卡和登记制度。校园暂停对外开放,快递、外卖等禁止进入校园。实行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校内暂停所有大型活动。
(七)做好防控服务保障。各校要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储备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检查,对照防疫物资配备标准,及时清除过期物资,至少备足2周以上的防疫物资,对测温仪等各类防疫设备设施做好检测维护。按规定在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留观室(点),强化医务人员、卫生管理员、安全保卫员、防疫志愿者等校园防控队伍的配置和培训,做好师生就餐、住宿、分批次错时上下学等保障服务。各校要及时做好教室空调的维护清洁工作,按照省疫情防控办〔2020〕90号要求,规范使用教室空调,保持合适的室内温度。
三、细化开学工作准备
(一)科学安排教学活动。统筹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健全常态化教育教学管理机制,落实“五项管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有关要求,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安全教育;不对学生暑假作业完成情况做一刀切的刚性要求,作业检查反馈把握“适度”“弹性”原则,允许学生部分或延期完成,倡导个性化指导,不得在家长群、班级课堂等公开场合反馈作业完成情况;严格按要求控制文化学科测试频次,开学一个月内不得组织文化学科测试,包括暑假学情检测、开学摸底考试等;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教学时长和教学进度适当适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稳妥开展校内各项文体活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校要在开学前,结合开学工作准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区域的要求,对每一栋校舍、每一处设施、每一个部位、每一道环节,认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护校安园”工作要求,联动有关单位,对校园周边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制定开学报到校园周边秩序保障工作方案。要重点对消防安全、用水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在建工地及设施设备、消毒物资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落实问题整改。
(三)组织校园环境整治。各校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着多病共防、人物同防的原则,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开学后要定期对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日常活动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和通风,每日早中晚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开学前对食堂全面进行清洗和消毒,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餐厨用具全部进行高温消毒。开学后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四)加强心理辅导干预。开学前要安排班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与心理高危学生家庭联系沟通,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了解学生近期的学习情况、重大情绪变化以及亲子关系情况。开学后要全面开展一次心理筛查,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并完善相关心理档案,发现有心理高危学生,及时登记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家校协同,构建家校心理危机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办法,减少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各校要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心理素质、自我防护能力提升。要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近视防控等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防护意识,养成保持健康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推行“公筷公勺”等卫生文明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增加户外运动时间,合理平衡膳食,提升健康素质。
(六)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各校要强化医务人员、卫生管理员、安全保卫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配置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与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各校要在秋季开学之前,结合开学准备工作,利用教职工大会等时机,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卫生防疫工作的教育培训。
(七)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各校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制订“一校一案”,确保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并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校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开展,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四、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各校要根据《杭州市临安区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 12-17 岁在校学生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完成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应接尽接”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各校在开学前后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区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师生健康申报表(供参考)
2.在校(园)发热等“十大症状”学生(幼儿)处置流程图
附件.docx
临安区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