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20〕19号
各学院:
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经各学院申报,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专业接收的专业共有30个,详细信息见《2020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各学院于9月4日,在教务系统中设置本学院招收专业中可接收的学生所在专业。学生可申请的辅修专业见教务系统。二、申请对象与条件申请对象:2018、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仅招2019级学生)。申请条件: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身心健康,未受到学业警示及以上处分,对所报考的辅修专业有一定的志趣,主辅修专业必须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我校各专业大类信息见附件2。三、报名、考核及录取1.报名9月5-10日,申请辅修学习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培养管理—>辅修报名—>选择辅修学年学期后点击查询—>悬停辅修报名说明,可查看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点击报名—>选择志愿。点击审核记录可以查看审核结果。9月11日前,主修专业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并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操作,通过主修学院审核的学生,方可参加辅修学院组织的考核。2.考核9月12-18日,辅修承办学院组织考核,9月18日前在教务系统填写学院考核结果。3.录取9月22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考核通过学生名单。四、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期选课结束后,按所选学分数收取。五、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由该专业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总学分为50-60学分,课程教学要求与该专业主修课程相同。修满规定的学分,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从2020年起,招收的辅修学生不再授予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六、教学组织学校计划接收单独开班的专业录取人数达30-4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教学安排2年,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或节假日。非单独开班的辅修学生,插班到辅修专业修读,要求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修读完辅修专业的所有课程。七、以上信息已在湖北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欢迎到网站查询。
附件:1、2020年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一览表2、湖北大学普通本科专业信息
教务处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