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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研学籍字[202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是保护学生权益和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负责的院(部)领导,建立由招生、教务、学工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构,专门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四核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前置学历信息逐一比对核查;

2.三比对,对学生的纸质档案、学校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以及电子档案相关内容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及时联系招生部门调查核实;

3.双签字,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设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相关审查记录。

各学院(部)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要在9月25日前完成。

4.学生谈话,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学校将于10月中旬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图像采集,数据用于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

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完毕后,各学院要建立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和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其中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涉及参军入伍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入学资格保留工作,办理研究生新生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待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学院要建立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存疑学生名单,并附带入学资格审查存疑情况的详细报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附件1)各学院留存备查。

三、学籍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2023级研究生新生信息,经复查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缴费情况及报考资格等全部合格后予以注册。因参军入伍等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推迟至今年报到的往届学生也应按上述要求完成注册。请填写《2023级研究生注册登记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9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dxwb@qdu.edu.cn邮箱。

四、建立学籍档案卡

注册审核工作完成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本学期结束前为全体研究生新生建立《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附件3),一式2份并妥善保存至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须将《学籍档案卡》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公章后,一份装入研究生人事档案,一份装入研究生学位档案存入校档案馆。

《学籍档案卡》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新生入学采集的照片。为减轻学籍工作人员负担,《学籍档案卡》中的学籍异动情况记录、学生奖惩情况记录等,可由工作人员手填,也可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

五、办理研究生证、发放校徽

研究生证填写时注意:研究生证号为本人学号,发证日期和入学日期统一填写为2023年9月3日,研究生证中的乘车区间务必照实填写,因弄虚作假造成研究生证无法盖章者,责任自负,火车优惠乘车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校徽每人一个,发放时登记校徽后编号,填写《2023级研究生校徽编号登记表》(附件4)。

研究生证填写完整并审核后以学院(部)为单位持《2023级研究生校徽编号登记表》于9月25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浩园教学楼1003室)开介绍信,到校办办理盖章。相关多余及作废研究生证、校徽一并交回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新生资格审核及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肃、认真完成。

    附件1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xls

    附件2 2023级研究生注册登记表.xls

    附件3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pdf

    附件4 研究生校徽编号登记表.xls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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