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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一)学校一般不控制各专业学生转出人数,学院不得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二)学院应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各专业当年拟接收人数不低于大一学生人数的10%,不超过的30%;实际接收人数(含大一、大二)不得超过拟接收人数。

四.转专业时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至四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二)各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人数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wuxjk@whu.edu.cn,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各学院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2022年12月28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受转专业条件设置。

(四)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五)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六)2023年2月24日-3月1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为了加强转专业工作中的过程管理,请各学院确定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后报本科生院,同时请各学院做好线上考核预案。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七)2023年3月2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里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①转专业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学院细则进行;②拟转入学生名单是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通过;③转专业过程中的学生申诉情况。),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八)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九)2023年3月10日前,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六 其他说明

1.学生应充分考虑个人发展目标、兴趣及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的对待此次转专业。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学生不得向本人所属招生类别内的专业提出转专业申请。

3.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转专业细则,规范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加强专业认识教育,切实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4.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75457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武汉大学各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2.2023年武汉大学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表

本科生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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