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做好2023年长沙市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常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常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中心城区各普通中小学:

现将《2023年常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常德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全面推行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等公开,切实做到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免试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

(三)坚持相对就近。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四)坚持“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录取”的方式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二、招生范围

市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武陵区不含常德市第十六中学、常德市第十七中学,柳叶湖不含白鹤镇中学、明德小学、肖伍铺小学,经开区不含石门桥镇中学、石门桥中心小学、康家吉小学、赵家桥小学),招收划定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市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城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武陵区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的“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或登录“武陵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有意愿就读柳叶湖中心城区或经开区中心城区内公办学校的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的“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或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提交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核,资料不完善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划片录取。根据市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分布情况、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②有户无房Ⅰ类: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或柳叶湖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④有户无房Ⅱ类: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或柳叶湖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武陵区或柳叶湖,且在武陵区或柳叶湖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有多套房产的,以长期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为准。

依序录取后,如学校学位已满,未录取的学生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结果公布。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二)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市中心城区民办小学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所民办小学就读志愿,提交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不参与民办学校录取。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核。

3.超员摇号。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教育优待对象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电脑摇号,根据摇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予以录取。超员摇号录取工作由学校所属教育局统一组织,由纪监委、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被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录取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统筹调剂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公办初中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市中心城区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的“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或登录“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提交小学毕业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也可关注“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根据有关提示进行报名。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核,资料不完善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划片录取。根据市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市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学生实际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按照“有户有房类”“有户无房Ⅰ类”“有房无户类”“有户无房Ⅱ类”“无户无房类”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确定学生就读学校。有多套房产的,以长期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为准。

4.结果公布。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民办初中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民办学校就读志愿,上传小学毕业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学生,不参与民办学校录取。

经学校与家长双方确定的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学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按程序进行审核。

3.超员摇号。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小学部直升初中部学生和教育优待对象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超员摇号,根据摇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予以录取。超员摇号录取工作由学校所属教育局统一组织,由纪监委、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被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录取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统筹调剂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其他事项

1.市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要单独造册,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武陵区、柳叶湖、经开区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政策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1.柳叶湖、经开区小一报名:6月1日—6月14日。

2.市中心城区初一报名:6月1日—6月14日。

2.报名资料审核

7月7日前

3.市城区民办学校上报招生名册

6月18日前

4.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

7月下旬

5.公布录取结果

7月下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学校、家长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精神,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十项严禁”招生纪律。所有学校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规接收插班学生、空挂学籍,或者以借读、转学等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在读学生。全面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进一步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招生入学中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督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736-771803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按《常德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