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元旦、期末、寒假以及下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的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元旦放假、期末、寒假及下学期开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寒假放假及开学安排
(一)元旦放假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2023年1月2日(星期一)。
(二)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
1.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2月17日。机关教辅人员2月18日上午开始上班,后勤、安保等单位人员要提前做好开学保障工作。学校2月18日上午10:00召开中层干部大会,安排新学期工作,各二级单位2月18日下午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
2.学生于2023年2月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周一)正式上课。新学期补考安排在开学后第一周周末,即2月22日办理补考手续,2月25日、26日补考。
3.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时间的,学校届时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全力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实验室、交通、食品、水电气讯安全,以及校园周边治安和灾害风险预防。保卫部门要做好假期的治安值勤和安全保卫工作,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门卫安全查验制度、车辆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并切实加强夜间巡逻防控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二)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学生处、研究生处、国际学院等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关心和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假期活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做好假期保障服务准备工作,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容园一食堂寒假照常营业,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三)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各单位(部门)要通过节前教育、廉洁短信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从教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针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从快进行查处。科级及以上干部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落实干部请销假制度,假期中因公出差或因私出国(境)的干部,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
(四)扎实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下学期有课的教师要在寒假期间做好上课准备,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各院(部)要在开学时对备课情况进行抽查。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做好新学期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凡涉及学生报到相关工作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周密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五)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工作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学校总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汇总,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处、信息化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于2023年1月5日中午12:00前将寒假值班表发党政办公室孙先武办公系统邮箱。学校总值班人员及假期其他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