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上海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相关文件规定(见附件),结合我校研究生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工作部署,开展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以“课程思政”为抓手,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以“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建设为契机,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注重科教产教融合,实现协同育人,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面向范围
2022年招生的博士、硕士专业和领域(含留学生)
三、具体要求
1.制定(修订)依据
原则上培养方案应依据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及模板》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j基本要求及模板》进行制定(修订)。博士生培养方案在2021年版本基础上修改。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根据《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国家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修订)。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根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国家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制定(修订)。
2.分类分层次培养
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两类培养方案,要在课程体系和培养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学术学位研究生注重科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职业发展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同一学科硕博研究生应在各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科学衔接课程体系等培养过程各环节,避免重复简单的延伸。
3.优化课程体系
(1)加强核心课程建设。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核心课程应依据《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2)规范新开课程管理。新开课程应填写《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由开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原有课程请各学院使用2021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号,新增课程编号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
(3)不同学院分别招收和培养同一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的(清洁能源技术085807、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共同讨论制定培养方案,保证同一专业学位领域课程体系一定的共通性(专业基础课中须1-2门相同课程)。
(4)进一步完善校级公共选修课课程库。鼓励开设工程创新实践等劳育课程,扩充与优化公共选修课程库,促使“德智体美劳”互相融通,为进一步加强“五育并举”措施的落实、落细提供有效的保证。
(5)优化课程模块及学期设置。课程设置中每一模块的可选学分不超过该模块最低学分的2倍;专业类课程统一安排在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统一安排在第二学期。
4.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自2022级起,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理念和要求,修订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在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等环节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到教学任务中,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价值引领相统一。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5.留学生培养方案(英文版)
(1)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政治理论、外语课程设置为:
博士研究生:《中国概况》(博)(2学分,课程编号:12D5001)、《综合汉语》(2学分,课程编号:12D5002);硕士研究生:《中国概况》(3学分,课程编号:12M5001)、《高级汉语》(2学分,课程编号:12M5002)。
(2)学位外语要求: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培养要求同国内同类研究生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制定(修订)程序
1.各学院由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任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制定(修订)工作。召开有关研讨会或培养方案论证会,邀请校内外专家严密论证,会议有专人记录并备案。
2.各学科(领域)制定(修订)的培养方案须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切实保证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要求,同时契合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3. 研究生院初审后,组织专家审核。5月31日前,各学院提交新开课申请汇总表、新开课申请登记表和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张丽华老师校内OA邮箱,纸质版(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间视疫情再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5日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及模板》.doc
《上海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及模板》.doc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doc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编写指南,上级文件.zip
附件4: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5: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上).pdf
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下).pdf
附件6:《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1)》..pdf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pdf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3)》..pdf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4)》..pdf
附件7:国家相关研究生培养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