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队研究生秘书及拟申请毕业授位研究生(统招、留学生、在职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本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齐鲁医学院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成果发表、学位论文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申请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初审合格者材料由各团队秘书审核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导师于规定时间进行系统内审核操作。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清样状态的论文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注明:“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核管理规定,本人承诺此论文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可正式、公开发表,否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导师审核注明“最终清样”,导师及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申请书模板),成果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此几类情况学生请在申请学位名单中请特别标注。
二、时间节点及提交要求
1、毕业申请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预计为12月7日,各团队初审通过,秘书签字后将材料于12月8日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2、满足条件的申请提前毕业、出国状态、上一批次未获学位等特殊情况同学请按特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于12月11日提交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开通系统权限。
3、博士生提交材料的同时务必完善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表现信息,尤其是IF、分区、论文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