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安工大{2021} 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过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13名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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