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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15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研〔2020〕9号)、《湖南工商大学关于制订2021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研字〔2021〕6号)与《关于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校研字〔2023〕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一)2024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2024级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留学生)

二、修订依据

(一)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见附件)、《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见附件)、《湖南工商大学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校研字〔2023〕21号,简称《若干意见》)相关要求修订,两个《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以《若干意见》为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还要依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见附件)与全国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见附件)要求。

三、修订原则

(一)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统筹修订,全面梳理课程体系。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统筹修订,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统筹修订。学科专业目录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见附件)。课程设置参考《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

(三)坚持分类培养,突出培养特色。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深化科教融合,注重学术素养和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深化产教融合,注重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四)贯彻同标准、同质量原则。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统筹考虑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合理设定各培养环节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以我校2024级中国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基础和参考。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与同类学科中国研究生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调整内容

(一)学分调整:学术硕士应修总学分由38学分调整为30学分。其中公共英语课由3学分调整为2学分,专业学位课由18学分调整为12学分,专业选修课由9学分调为8学分,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课由2学分调为1学分。

(二)课程模块:调整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素质选修课共4大类课程模块。    (三)学分学时:每学分学时由18学时调整为16学时。     具体课程设置要求与公共课信息,分别见课程设置要求与公共课信息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二级培养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做好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学科专业认真学习把握相关文件要求,要组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在全面评估各学位点现有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基础,进一步完善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确保培养方案修订质量。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跨多个二级培养单位的,由学位点申报与评估负责单位牵头组织。

(二)培养方案研究(专业)方向目录须与当年招生目录保持一致。各学位点2024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目录如有新增二级学科方向和专业领域方向的,应增加相应二级学科与专业领域方向的介绍。

    (三)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纳入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须同步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各课程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导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

六、工作进度

(一) 2024年1月19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3月15日前,完成调研论证与方案初稿。各学科专业选择3个国内一流同类高水平学科专业为标杆,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全面评估原有培养方案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和培养方案(初稿)(模板见附件)。

(三)4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同行专家(不少于3位)对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评议和论证,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培养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 

(四)5月15日前,完成学校审议。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终稿,发布施行。

(五)5月28日前,各学科专业完成培养方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维护。

七、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4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定稿(一式两份);

(二)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3份,一式一份)

(三)培养方案制(修)订审核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四)全部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一式一份)。     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版发信箱:yjsypyb@hutb.edu.cn。      

附件:2024级培养方案修订附件.zip

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

3.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4.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5.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

6.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7.湖南工商大学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8.湖南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9.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置要求与编号规则

10.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11.培养方案模板

1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13.公共课信息表(更新版)

14.培养方案修(制)订专家论证意见表

15.培养方案修(制)订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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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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