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先后正式发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详见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21〕101号)(详见附件2),并将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我校举办好第七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华西医学中心、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产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的组织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评审推荐、培训辅导等工作。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七届大赛将举办主题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同期活动。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同期活动,即“慧秀中外”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慧智创业”中国民族品牌主理人面对面、“慧展华彩”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慧治创新”全球乡村振兴智慧化高端论坛、“慧云闪耀”全球数字化教育云上峰会、“慧聚未来”国际青年学者前沿思辨会。
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我校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参赛人员要求: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校级选拔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鼓励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参赛(除创意组外,毕业5年内校友均可参赛)。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在在参赛期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每名参赛人员原则上仅限以前五位身份参加1个项目,一经报名,项目负责人、前5位团队核心成员及其排名原则上不得变更。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名,一经报名,指导教师名单及其顺序不得变更。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当年项目不应超过2个。参赛规则详见《四川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川大教〔2021〕69号)(附件3)。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6月21日)。学院(系)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须填写《第七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需签字),连同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参考模板见附件5),于6月20日之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系)。经学院(系)审核后,填写《第七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并盖章(见附件6),请将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连同学生参赛材料电子版,于6月21日之前发送到helu@scu.edu.cn。校赛、省赛、国赛参赛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系)报送版本为准,一经报名,不能更改。学院(系)推荐并报名成功的项目方可进入校赛。
(二)校级初赛(2020年7月1日—7月19日)
7月1日-7月5日,校赛网评阶段;
7月10日,校赛入围赛,按照赛道和项目类别进行线上分组答辩。直接择优选出的项目可以进入校赛集训营;
7月11日,“不服来辩”复活赛,复活成功的项目可以进入校赛集训营;
7月17日-7月18日,校赛集训营;
7月19日,校金争夺赛,根据校金争夺赛排名决定校赛金奖和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三)省级复赛(2021年8月上旬)
8月5日前,参加省级复赛的学生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等资料上传省级复赛评审专用平台(省赛要求另行通知)。
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详见大创网cy.ncss.cn),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省级复赛初审。
(四)省级决赛(2021年8月19日)
省赛决赛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21年8月20日)
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全国总决赛(2020年10月下旬),将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大学举办。
四、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五、表彰奖励
校金争夺赛结束后,公布校赛获奖项目名单、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名单。国赛结束后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大赛奖励办法参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保障各学院(系)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训练实践不间断,积极采取在线教学、线上路演、线上线下联动辅导训练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新形态做好大赛项目的筛选培育,保证大赛备赛组织与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系)要加强大赛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院(系)领导任组长的竞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赛事工作。继续开展“互联网+”“五个一计划”:组织开展“互联网+大赛”形势与政策解读、优秀获奖师生座谈和项目复盘、“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答辩评选、参观创新创业企业或孵化器、观看创新创业大赛相关电影或视频等。
(三)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师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师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系)报名推荐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依托大赛建设好创新创业和红色筑梦这两个大课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