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2024年长安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公示  >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科: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根据《河北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同时从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优中选优,推荐参评河北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答辩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申报。

三、评选标准

     (一)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前沿性,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具备较高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结果中至少 1 个为“A”。

4.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取得与其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其学位论文水平的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前沿性,有较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具备一定的创新水平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结果中至少 1 个为“A”。

4.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后的一年内取得与其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其学位论文水平的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竞赛奖等,论文作者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且论文作者为第二作者,署名第一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术成果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否则不予计入。

(四)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发表有重大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论文、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规则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各学位授权点实际,明确本学院申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初选推荐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参评名单。

五、材料报送

1.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相应的《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河北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成果若为公开发表 (含网络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 (若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若为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其余材料一律不

要提供。

2. 各学院于2024年9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以便进行论文评审。

(1)学院优秀学位论文评审标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表(纸质版)

(3)初审通过人员的电子版论文(PDF版)、推荐表(附件2、3)和佐证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按此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YB _10080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 代码及名称”命名优秀博士论文材料,以“YS_10080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命名优秀硕士论文材料。

(4)初选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和纸质版)

3.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六、 其他要求

1.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代码及名称根据授位专业填写,如授位学科为一级学科或类别授位则不需填写二级学科或领域,参照专业代码表(附件6)。

2.获得学位日期以学位证右下角日期为准。其他填表细节请参照表注。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4.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不仅是对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在学术能力和学术成果上的进一步肯定,也是学科、学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同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吴老师 60438395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