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时间安排及《关于进一步细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管理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院2024年12月份研究生毕业答辩要求及时间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1.博士答辩要求
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其中学位分委员会委员至少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省外国家杰出学者(博士生导师)担任,同一专家连续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不得超过2次;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2-3人为不低于我校层次的外单位专家(博士生导师)。
2.硕士答辩要求
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应占半数以上,须至少有1名不低于我校层次的外单位专家;须至少有1名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同一专家连续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不得超过2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3.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4.各答辩小组答辩成绩评定:优秀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