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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安排相关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专家组,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由该学科导师和学院相关领导(3-5人)组成,至少含1位校外专家,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2.各学院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和论证组成员名单在开题报告会进行前1周报研究生处学位科。

4.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即个人培养计划表Ⅱ)、评价表在开题报告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存档;

5.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要求

    2.河南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

    3.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价表

    4.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23日

(初审/聂艳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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