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指南.pdf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进程的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主要面向2020级及以前尚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20级以及往届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相似性检测环节。
二、论文相似性检测
10月16日起,单周(校历)周一上午10点前研究生院将组织受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请研究生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并请导师完成线上审核。
三、论文评审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修订)》,申请此次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进行校级盲审。10月16日起,单周(校历)周四上午10点前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请研究生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盲审论文并完成信息填报。(注:论文评审周期一般为2-3周左右)
四、科研成果登记
研究生均须在研究生系统中登记在读期间所获所有科研成果,由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五、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系统完成学位授予信息填报,相关信息将用于个人学位授予信息上报教育部,请研究生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尤其是政治面貌、前置学位、前置学历等)。
六、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请研究生于12月7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研究生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请于12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校拟于12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学位授予名单。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好2023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尽早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相关准备,并按要求开展论文答辩和学位论文申请工作。
联系方式:
毕业资格审查相关:培养办 王老师 83492257;
学位论文相关:学位办 丁老师 83492352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工作程序
时间节点
论文相似性检测申请
10月16日起 单周(校历)周一上午10点前
论文校级盲审申请
10月16日起 单周(校历)周四上午10点前
(注:论文评审周期一般为2-3周左右)
学位论文答辩
12月7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及材料提交
12月12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2月中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