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及管理办法》(辽大校发[2023]71号),现就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附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家推荐书、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以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于2023年12月5日-12月8日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二、考核
培养单位应建立由相关学科专业至少五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组,并于规定时间内组织转博资格考试。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辽宁大学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考核组审核表》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转博考试安排在2023年12月9日~12月13日,内容包括综合笔试、面试答辩两个部分,并同时完成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根据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综合笔试由专业外语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三部分组成,每门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答辩环节,满分为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答辩中,各导师所给分数权重一致,面试成绩取各导师打分的算数平均数。
3.每门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每名申请人面试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总成绩由综合笔试和面试答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答辩权重分别为60%、40%。
总成绩=综合笔试总分(满分 300 分)÷3×0.6+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0 分)×0.4。
5.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综合笔试命题、考试、阅卷、面试答辩等程序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执行。
7.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所有考核材料培养单位均须存档备查。
8.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参照公务员回避制度实施,参与招生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对有违回避制度而导致通过考核的相关申请人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
1.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无异议后,确定考核合格者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星期三)。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
3.学校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名单,公示无异议则列入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