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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情况及经费划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2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合议、公示,共立项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79项,其中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72项(博士研究生项目10项、硕士研究生项目6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及要求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建设期为1.5年或2.5年。

2.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为半年,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结项。

3.研究生导师应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督促、指导,做好“导学导研”,支持研究生围绕项目研究内容深入钻研,创造具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

4.研究生项目验收,主要查验项目对其学位论文的支撑度、贡献度。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为2年。

2.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3.项目验收主要考核研究成果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等方面的实践成效和示范效应,能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研究计划,并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二)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现行财务制度执行。

(三)各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文件下达1周内提交《项目任务书》,《任务书》将作为学校今后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8日,将《任务书》(附件3一式4份、附件4一式3份),《经费预算表》(附件5、附件6)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XX学院-XX项目,任务书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经费预算表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联系 人:陈珺 孙婷

联系电话:0997-4681912

附件:1.2021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划拨

2.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划拨

3.塔里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任务书

4.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5.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

6.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表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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