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什么是省(市)公务员考试
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层次
地方公务员考试通常由省级公务员局统筹组织,必要时下放给地级市一级组织,前者被称为“省考”,后者被称为“市考”。被成功录用后,将进入自己所报考的地方机关单位工作。
省考
实际上,大部分省份都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方式,统一进行省公务员考试,这就是所谓的“省考”。
市考
而广东省则在统一组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同时,允许深圳和广州两个地级市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这就是所谓的“市考”。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22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注:这就是“省级公务员考试”,简称“省考”),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编辑注:这就是“地市级公务员考试”,主要是广州、深圳)。注意,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是直辖市,属于省一级,因此它们的公务员考试是省考,而非市考。
第二部分 省(市)公务员考试的招考范围
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提供的均是本省(市)机关单位的工作职位。
对于招考对象,一般要求具有本地户籍,主要面向当地居民进行招考。
但对特殊群体则不要求具有本省户籍,对此,各省份的通行做法一般为:本省生源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在当地就读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无当地户籍但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者可以报考。
注意,各省的具体政策还是会有所不同,比如个别省份的少数职位更为具体的要求具有某市(县)当地户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