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国务学院制定以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以充分体现设立优秀奖学金的宗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与高标准的奖学金评选,旨在促进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思想品德与人格精神的全面发展,培养能力卓越、人格健康、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
一、评审对象
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完成注册的正常学制内大陆全日制科学学位非定向研究生,包括2017级、2018级直博生、2019-2021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019-2021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18级未毕业的人才工程(一期、二期)研究生。正常学制内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博士生、硕士生,2018级通过研究生院认定继续享受奖助补贴的博士研究生,处于学制内的联合培养非定向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纳入评审基数。其中,2020级、2021级直博生参评硕士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申报研究生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
2.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3.在各类竞赛或评选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者。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触犯法律与行政法规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3.违反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4.新学期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超过学校规定期限者。
5.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或有两个C及以上者。
6.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7.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者。
8.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9.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10.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各类管理规定被通报批评者。
三、评定办法
(一)评分结构
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等级依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的结果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分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分由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导师评价及社会工作四个部分组成,申请者的最后得分为四个部分所得分数相加的总和。
(二)课程成绩评定方法
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分的总分为50分,优秀学业奖学金根据该生总平均绩点(截止到评审日)换算,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评奖年度平均绩点(截止到评审日)换算,评奖年度无绩点的仍按该生总平均绩点(截止到评审日)换算,公式为:GPA*12.5。本次评选为学年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成果评定方法
1.研究生申报科研成果以2021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为限,该时段及本阶段学制以外的科研成果不作累积;必须为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如果申报人的导师为第一作者、申报人为第二作者,申报人可视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学术刊物上或者出版的著作,并与所攻读学位领域密切相关的学术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复旦大学;已经申请过上年度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请。参加评定的科研成果(不包括会议新闻稿、会议综述、访谈稿)必须已经发表或出版,并且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学术成果,仅有录用通知的论文不计分。同一项或内容高度相似的学术成果同时满足多项加分要求的,以最高分计分。诗歌、散文和其它艺术作品均不得参加评定。
2.论文的评分规则。申请研究生奖学金的论文应为发表在《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CSSCI来源扩展期刊)和SSCI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发表在此范围之外期刊的论文由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计分。其中,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计40分(分数可累加);发表在权威期刊和SSCI期刊上的计25分(分数可累加);发表在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英文非SSCI期刊及公开出版的英文论文集上的计18分(分数可累加);发表在一般学术刊物(包括不在指导目录上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及公开出版的中文论文集)上的计7分(最高累计7分,多发不累加)。成果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者,该论文在原有得分基础上按核心期刊论文另行计分。在以上刊物中发表译文的,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分。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上的文章不作为论文成果。(原则上,学术刊物的认定标准按照《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中综合类、政治类、公共管理类三大类的期刊,在三大类以外的期刊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加分参照标准)
3.专著与译著的评分规则。出版专著的计30分,以署名作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出版译著的计20分,以署名译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校译者计10分,以署名校译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担任著作主编的计20分,以署名主编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副主编计10分,以署名副主编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参加著作编写和翻译的,每章计5分,以该章署名作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参编或参译所有著作的所有章节总和得分不得高于20分。
4.学术研讨会论文的评分规则。在国际、国内及校内高规格和高质量的学术研讨会中的特等奖论文,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可以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办法计算分数。在校级高规格和高质量的学术研讨会中的获奖论文,按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来计算。其他研讨会的非公开出版论文集不计分。
5.获得肯定批示的咨询成果评分规则。获政治局委员和国务委员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咨询成果,计10分(分数可累加);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咨询成果,计5分(多篇不累加)。获得肯定批示的咨询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需为复旦大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6.报纸文章的评分规则。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学习时报》、《社会科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的,计5分(多篇不累积)。在所列报纸其他版面、子刊、增刊、互联网平台发表文章的,或在其他报刊媒体发表文章的,不计分。
7.关于其他类型学术成果的评分规则。其他类型的学术成果是否给予评分以及具体得分,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议定。
8.科研成果评定由学生自评和评审委员会复评组成,所有申报学生均需填写附件一的《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申报评分表》,并由导师给出综合评价分、签名后,随科研成果一同上交。
(四)研究生导师评价和社会工作评定方法
1.研究生导师综合评分由申请人导师评定。导师应根据申请人的平时表现,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及科研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导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应秉持客观公正、以事实为准则的原则。
2.研究生社会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实际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分。社会工作是指积极广泛参与各类团学工作、社会实践以及公益活动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承担工作、获得奖项或成绩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评分表格和细则见附件二,所有申请人提交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打分。
四、设奖比例和奖金
待学校下发名额后另行公示。
五、其它规定
1.本次奖学金评选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指导下完成,评审委员会由刘季平、苏长和、刘建军、李瑞昌、张建新、张骥、朱峰、吴洁、周凌一、张楚楚、钟惟东、赵晓惠共12人组成,主任为苏长和。
2.得分情况将在结果公示前发给申请人核对,规定时间内无回复视为确认,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如有异议,可申请对本人得分复议一次。最终评定结果将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本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现对评定规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19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晓惠联系电话:65642562
电子邮件:sirpa_ygz@fudan.edu.cn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