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3〕15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强化理论基础,突出科教融合,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具有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底色亮、实践强、有情怀、敢担当”特质鲜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和行业精英。
二、主要举措
(一)修订范围。全校所有2023年招生的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均需修订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对2021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学时学分比、课程平台、各类学分比例的要求,原则上与2021年版保持一致。
(二)落实艺术教育新要求。依照《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文件要求,落实教育部要求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并落实2个学分方能毕业的规定。202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自然科学、人文社科、艺术及其他”等全校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课程,构建面向全体学生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1。
(三)调整毕业总学分。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学分。创新人才培养班、卓越班及电子信息类专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总学分不高于168分;其他各专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总学分合计在168-176学分之间(五年制200±2学分),各专业可按此要求自主确定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分最低要求,同一专业类应相同。原则上,人文、经管、外语、法学类等文科类专业总学分为168±2学分,理工科类专业总学分不高于176学分。培养方案的修订格式,请参见附件2中的“六、培养方案编写内容”部分。
(四)优化第二课堂学分体系。我校第二课堂学分调整为必修8学分,包括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大学生卫生与健康0.5学分、体质健康达标测试1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1学分、心理健康教育课外实践1学分、劳动教育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1学分、毕业教育0.5学分等。按照学校第二课堂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转换办法,以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与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成果申请学分。
(五)优化更新各专业课程体系。各学院应积极对标国内外一流高校课程设置要求,按照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宽广性科学构建课程体系,确立前沿培养方向和特色培养课程,探索特色培养路径和交叉融合,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推进“四新”建设。各专业课程应按照OBE理念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坚持办学特色、发扬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对标一流大学,优化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模式、教材建设、师资队伍等各环节,实现课程体系质量和水平的飞跃。
(六)课程及学分认定变更。
1.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属性分为必修和选修,取消限选课,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方向性的专业选修课程群。
2.第二课堂中的《大学生创业基础》调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学分由2学分调整为1学分,开课单位及开课学期不变。
3.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学分为3学分(含实践1学分)。第二课堂中的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课外实践调整为第一课堂学分,总学分由4学分调整为5学分。
4.第二课堂中的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调整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由1.5学分调整为1学分,开课单位及开课学期不变。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等教学内容,纳入德育教育考核及劳动教育。
5.第二课堂中的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调整为第一课堂1学分,开课单位及开课学期不变。
6.《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课程修改为《专业教育与学习方法指导》,为第一课堂0.5学分,开课为专业所在学院专任教师。
7.鼓励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或从事产品研发,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创新人才培养班、卓越班及电子信息类专业,须设置1-2学分(必修)的科学研究训练课程(科技文献阅读及科研训练、科技文献阅读及产品研发),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学分由导师在第8个学期予以认定。
8.外语必修学分由9学分调为7学分。必修学分为《大学英语》2.5学分(第1学期)、《通用工程英语听说》2.5学分(第2学期)、《英语应用文写作》2学分(第3学期)。《大学英语口语》由必修调整为选修。
9.全校公共数学基础课程《高等数学A(二)》由原6学分调整为5学分,《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由原5学分调整为4学分,《高等数学C(一)》《高等数学C(二)》停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B、C》合并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分为3学分。《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A、B、C》合并为《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学分为2.5。《数值计算A、B》合并为《数值计算》,学分为2.5。《运筹学B、C》《概率论与随机过程》及《应用统计学》停开。《高等数学》为必修课,《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建议为必修课,其他公共数学基础课程如《数值计算》《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等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自主设定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10.学科基础教育课程中的物理类、化学类、力学类、生物类、信息类、材料类课程要由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自主设定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11.鼓励成绩优秀的学生选修研究生课程,建立相应学分认定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学院需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专业负责人、教授组成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确立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思路、组织机构、以及制订和落实具体工作计划。
(二)学院形成修订方案初稿。4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研、合理性论证,并于将论证后的培养方案修订初稿(电子档+纸质档一式3份),提交至教务处教改科。修订我校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方案的特殊要求,请详见教务处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我校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与指导。4月2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听取学院关于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的工作汇报,指导学院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四)方案修改完善形成定稿。5月15日前,学院依照专家团队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修订,并将培养方案最终稿(电子档+纸质档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改科。学院同步提交包含培养目标设定、修订思路、修订内容、专家论证意见等内容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电子档)和调研论证报告(电子档)。调研论证报告请统合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及修订时的社会需求、用人单位调研等情况。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方案最终稿(电子档+纸质档一式1份)、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电子档)和调研论证报告(电子档)请于4月26日前提交。
(五)新的培养方案审批定稿后,从2023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六)材料提交地址。纸质档材料提交至教改科办公室(一办A104室),纸质档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电子档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电子邮箱:jiaogaike2020@sina.com。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258562。
附件1.《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
附件2.《关于修订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3.《全校公共数学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