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2382。电子邮箱:xxdac@sport.gov.cn)。
一、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综合平台建设
国家体育总局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的综合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作为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核心阵地,在通知、公告等文字类信息基础上,不断增加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的信息,并根据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体育政策解读工作,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共举办“在线访谈”13期,涵盖公共体育服务、武术、登山、体操、健身气功、田径、游泳、校园足球、退役运动员保障、科学健身示范区等多项广大群众关心的内容。为拓宽官方网站的平台作用,体育总局完成了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升级改造,客户端能够覆盖安卓、IPHONE手机和平板电脑,除浏览信息外,还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体育职业证书查询等功能,方便群众通过移动设备访问浏览。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提出的“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文件精神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4年2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共涉及9项内容;8月12日,公布转发了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明确取消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核准、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核准、运动员交流协议批准等审批项目;8月17日,公布转发了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了《反兴奋剂条例》修订条款;此外,继续在官方网站“行政许可”栏目对国家体育总局已审批的登山许可项目予以公布。
(三)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于2014年4月18日和2014年7月18日分别公开了《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部门决算》,内容包括总局部门预决算相关报表、详细文字说明以及“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和决算情况等。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首页专门设立“财政资金”专栏,公开了自2007年起至今的历年体育总局预决算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在认真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体育总局把向社会及时公开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作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2014年7月1日公开了《国家体育总局本级201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第20号),内容包括体育总局本级2013年度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数额、资助项目以及实用效果等。
(四)着力推进本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保障,也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必然要求。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针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1、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继续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意识,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预计2015年上半年完成《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大众体育网、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网、体育管理在线等平台,多渠道联动公布群体有关信息,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编写《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4)》、《群众体育工作手册》等公开发行,为群众体育工作开展提供权威指导。
2、稳步推进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改革和规范管理措施,巩固综合性运动会清理和改革工作成果。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先后制定并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了《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等。
3、推进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进工作信息公开,突出公益属性和体育特色,提高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9月16日制发并公布《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涵盖大型体育场馆服务规范要求、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等内容。
4、进一步加大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体育总局制发并公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对体育总局管理的体育单独招生相关政府信息,统一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平台公开,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做好所属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为统筹推进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了《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制定完成《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于2015年2月25日正式印发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办法的制定实施切合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加强了业务指导,为做好当前国家体育总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71条,政务类信息255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59条、动态类信息1873条、信息发布、人事、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等信息共计12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3%;国家体育总局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子站发布信息4080条(机关部门信息520条、直属单位信息356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3.3%;地方动态类信息393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2.8%;全民健身类信息366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2.0%;竞技体育类信息930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0.4%;体育产业类信息70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3%;体育发展类信息43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4%;互动信息34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1%;在线办事信息4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2%;专题专栏信息240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7.8%;公共服务类信息170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6%;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下信息148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等渠道向国家体育总局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件次,其中,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申请21件次,占38.2%;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方式申请15件次,占27.3%;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9件次,占34.5%。
申请内容涉及国家体育总局及直属单位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诸多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所收到的5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有效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因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次;全年未发生针对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使体育公共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对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暴露出当前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管理不够, “重信息发布,轻信息整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已发布信息的分类、归纳、整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平台页面便捷性不强,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在面向广大群众公共服务类功能开发不足,网站界面的便捷性与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认真做好财政资金、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体育工作特点和部署,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已发布信息的分类整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等工作;启动官方网站改版工作,提高栏目设置的科学性,使广大群众访问浏览便捷、高效。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以《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保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体育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努力开创中国体育新局面。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