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目 录前言4第一章 组织管理4一、住培领导小组4二、住培职能管理部门5三、轮转科室管理团队6四、专家指导委员会7五、协同单位与基层培养基地管理8第二章 过程管理9一、培训招收9二、入院教育11三、跟师学习11四、轮转计划12五、入科教育13六、日常培训13七、教学活动14八、培训考核15第三章 师资队伍建设18一、 师资遴选18二、师资培训19三、师资评价与考核20四、师资激励与约束20第四章 质量控制21一、院级督导21二、科室自查22三、第三方评估23四、培训对象评价监测24第五章 支撑保障24一、党(团)组织建设25二、人事保障25三、培训对象待遇保障2
2、6四、后勤保障27五、财务保障27六、医疗活动保障28七、信息服务保障29八、技能训练保障29第六章 培训对象管理30一、日常管理30二、医疗活动管理31三、请销假管理31四、奖惩管理32五、沟通反馈管理3334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认真分析和总结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
3、“中医住培”)工作实际,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特编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试行),供借鉴参考。第一章 组织管理为确保住培制度的长期性、强制性和稳定性,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基地应建立院级领导小组、职能管理部门、轮转科室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和专家支撑团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合力,构建有序的培训管理组织和工作运转机制,推动培训工作有效开展。一、住培领导小组中医住培基地应建立住培工作领导小组或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院长(一把手)任组长或主任,分管院长任副主任,住培职能部
4、门,医务、教育、人事、党办、财务、后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同时应设立办公室,一般设在住培职能管理部门,执行领导小组决议,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住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任务如下。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中医住培工作的开展。2.研究批准基地中医住培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评选表彰先进。3.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关键问题。4.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开展培训对象招收、入院教育、轮转培训、过程考核、结业考核、院级督导、公共理论学习等活动,确保培训质量。5.加强对中医住培工作
5、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不断改善培训条件,确保培训对象待遇,提高带教医师的带教积极性。二、住培职能管理部门住培职能管理部门为基地职能管理与执行机构,在住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日常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基地设置独立的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并将中医学专业硕士培养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应有专人担任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由具有中医临床医学背景且热爱医学教育事业、掌握中医住培政策、具有良好沟通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每家基地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根据培训容量和工作量适当增加配置,一般参照1:100(管理人员人数:培训对象人数)比例配置,超过500人最低不应少于5人。住培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6、。1.组织协调完成基地住培领导小组部署的任务,完成日常组织管理服务工作。2.制订基地住培工作规划、年(月)度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依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的住培政策和要求,建立健全基地管理制度并落实。4.组织开展培训对象招收、入院教育、轮转培训、过程考核、结业考核、院级督导、公共理论学习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5.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针对所有轮转科室的院级督导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有反馈、有落实、有奖罚、有整改、有效果。6.加强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遴选、培训、评价、奖罚与退出机制,实行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制度。7.协调医院
7、党办、院办、人事、医政、财务、后勤、保卫、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住培工作的各项保障工作,为培训对象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8.与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住培经费的预算、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各类培训对象的待遇,推动培训工作有效实施。9.建立顺畅的沟通反馈机制和渠道,随时了解培训对象的需求,及时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切实解决培训对象的困难。10.完成上级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开展中医住培教学工作调查与研究。三、轮转科室管理团队轮转科室管理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在科室主任统筹负责下,设置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岗位。构成由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轮转科室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科室住培工作任务。鼓
8、励中医内科、中医外科设专职的教学管理人员,协调亚专业科室共同完成培训任务。其主要职责如下。1.在基地住培领导小组和住培职能管理部门的领导与协调下,组织完成中医住培临床培训任务。2.制订适应本科室特点的三年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管理制度、轮转计划,督促带教医师、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落实。3.完成科室住培工作日常管理任务,参与培训对象招收工作,组织开展入科教育、临床实践、日常考核、出科考核等工作。4. 组建核心师资教学团队,完成本科室带教师资遴选、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师资教学能力。5.加强科室质量控制,组织开展中医住培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不断提升 培训质量。6.建立有效的沟通反
9、馈机制,定期听取带教医师及培训对象意见,组织开展全方位评估,持续改进教学工作。7.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部署的其他任务。四、专家指导委员会为有效落实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业性指导、监督、评估与考核工作。基地应成立院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专家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其成员应为具备丰富管理或带教经验的权威专家、专业学科的师资,尽可能覆盖各轮转科室,也可聘请部分非本基地的专家。其主要职责如下。1.完成中医住培领导小组和职能管理部门赋予的工作任务,指导全院中医住培工作。2.根据中医住培的要求和现状,参与制订基地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3.
10、做好质量控制,参与基地过程考核、结业考核、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4. 加强对各轮转科室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审核和指导各轮转科室制订规范合理的中医住培轮转方案、培训计划、考核方案、管理制度。5.参与并协助职能管理部门开展住培师资、考官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科室规范开展教学与临床实践活动。6.开展中医住培教学创新改革研究、有关政策制度完善和学术交流。7.专家指导委员会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提升住培质量的关键问题,供基地住培领导小组决策参考。五、协同单位与基层培养基地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中医住培基地可选择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作
11、为协同单位,在约定的范围内开展有限专业、有限内容、有限时间的培训(一般不应超过三分之一专业、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1.基地与协同单位之间应成立中医住培协同领导小组。组长由基地主管领导担任,各协同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地、协同单位住培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2.中医住培协同领导小组负责协同单位培训工作的领导、协调、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商讨决策中医住培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亦可随时召开。3.基地与协同单位应签订协同协议,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包括培训对象管理、培训对象轮转、师资带教、培训对象考核、培训对象待遇和师资管理等关键环节和内容。4.基地应每季度对协同
12、单位的制度建设、师资培训、带教管理、考试考核进行指导,实现培训目标统一、培训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培训管理统一,确保培训结果同质化。5.协同单位应接受培训基地的指导和监督,配备专(兼)职住培管理人员。6.基层培养基地由2所以上符合认定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管理要求同上,但不计入基地协同单位数量。第二章 过程管理中医住培过程管理是指培训对象从进入基地到结业的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应包括培训招收、入院教育、入科教育、轮转培训、教学活动、培训考核等环节。过程管理是培训质量的重要保证,只有培训过程规范,才能保证临床综合能力的稳步提升。培训过程的实施与管理必须
13、紧紧围绕住培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培育中医住院医师核心能力。 一、培训招收中医住培招收工作应按照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计划由基地与轮转科室共同组织完成。1.基地应严格落实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招收要求,研究制订本基地的招收管理办法和招收简章,严格规范开展招收工作。2.应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制订并对外公布招收简章,明确招收专业、数量、程序、培训期间的待遇、住宿条件等,并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3.基地应依据基地容量组织招收,不得超容量招收。若未完成中医全科专业招收计划,不得扩大中医专业招收规模。4.应优先加大招录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委派培训对象、订单定向免费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力度,逐步减
14、少本院参培住院医师数量。5.不得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无正当理由退培学员3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住培。6.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把入口关,严格审核培训对象资质,组织开展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择优录取。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进入基地。7.基地应通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网络平台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招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基地应及时发放录取通知,注明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和应携带的资料(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个人资料原件、复印件等)。9.新招收的培训对象应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基地报到,原则上从9月开始接受培训或按各省统一要求。无故
15、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住培资格。10.基地应按规定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对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应由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基地与培训对象签订双方培训协议。二、入院教育入院教育应由基地依据培训需求统一组织实施。1.入院教育通常由基地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协同医院党办、团委、工会、人事、财务、医务、院感、总务、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2.入院教育应包括医院基本概况、行风建设、医疗卫生法规、医院管理规范、人事待遇政策、住培政策制度、医学人文与沟通技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电子病历系统操作流程、院感防控规范、基本医疗规范,以及各职能部门
16、职责任务等应知应会内容。3.入院教育应开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训练并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轮转科室继续培训。4.入院教育应集中进行,有组织方案、工作计划、评价结果,有考核。形式、时间可由各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5.基地可根据培训需求,结合基地实际情况,编制入院教育手册,并将入院教育作为培训对象档案建设的组成部分,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三、跟师学习跟师学习应由住培管理部门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培训之中,并统筹规划安排。1.基地应根据临床学术专长具有特色、从事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以上医师的条件,在全院内选择并公布师承指导老师名单。2.跟师学习的匹配应由
17、培训对象依据所学专业及后期发展方向,在住培职能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下,同师承指导老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每位师承指导老师带教学员不应超过3名。 3.每名培训对象原则上应选择1名培训基地师承指导老师跟师学习,参加协同单位培训时可另选择1名师承指导老师。 4.跟师学习以门诊跟师为主,贯穿于3年培训期间内。每周不少于半天,全年应不少于30次。5.应充分发挥国医堂、名老中医工作室的作用,鼓励住培学员利用业余时间多临证学习。6.不同学历层次的培训对象应在培训期内合理确定跟师时间,统筹安排跟师进度,充分发挥师承优势。7.基地应组织开展集体拜师仪式,增强师承指导老师荣誉感和责任感。四、轮转计划轮转计划是基地住培职
18、能管理部门在征求轮转科室意见的前提下,依据培训标准、培训人数、基地容量等综合情况统一制订的培训计划。1.住培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培训对象进入基地前制订培训对象(含专硕)3年统一培训轮转计划表,供科室、培训对象执行。2.制订统一轮转表时应结合科室具体情况,征求科室意见,科学合理安排,避免出现培训对象分布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现象。3.本科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年限为3年。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博士毕业生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并参加临床能力鉴定,通过者应分别参加不少于2年、1年的轮转培训。4.医学类科学学位获得者毕业后可自愿参加住培,但不能减免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可参照个人意愿或由用人单位确定,应与所研究的专业
19、(方向)相同或趋同。5.轮转科室应根据基地轮转计划表,制订本科室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不得缩短培训时间,不得减少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时间、内容、效果落实。6.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按照轮转计划轮转。凡发现不按规定轮转者要严肃处理,追究基地、职能管理部门、科室主任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入科教育入科教育由轮转科室依据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要,在入科后立即组织实施。1.入科教育由轮转科室主任负责,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或指定人员具体组织实施。2.入科教育应在培训对象入科时集中组织,所有培训对象必须参加,时间应满足教育需要。3.入科教育内容应包括轮转科室概况、中医住培管理架构、病区分布
20、、培训标准与要求、学科特色与优势、轮转方式及考核、专科病史采集、专科体格检查、专科辅助检查判读及中医病历文书书写要求。4.轮转科室应加强入科教育,编制入科教育手册,建立入科教育档案,应有方案和记录。 六、日常培训日常培训是由轮转科室根据培训标准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的临床实践及带教活动。1.日常培训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各轮转科室。科室应建立由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构成的组织管理体系。2.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中医住培全面工作;教学主任在科室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教学秘书负责协调与日常管理。3.科室培训计划是规范化培训的依据,应包括培训对象人数(包括专硕并轨研究生)、床位分配、带教医师
21、分配、培训内容与标准、教学活动安排、日常考核、出科考核等内容。4.带教医师应根据培训细则要求,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规范开展临床实践活动和教学活动,为培训对象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