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生的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督查。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相关专家组成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进行考核。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应参与拟招收考生面试,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委托参与面试的教师应具有当年博士生招生资格,且需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查同意。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徐立军、雷晓锋
副组长:曹章
成员:周富强 王惠军 孙鸣捷 王夏霄 贾国瑞 王卓 李小路 王玮 胡姝玲 杨合 郭琦 马辛
秘书:唐欢欢
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雷晓锋
成员:樊尚春、吴忠、孙鸣捷、宋凝芳、袁艳、余霞、屈玉福、杨照华、李旭东、刘超、蔡庆中、宫晓琳
二、学习方式与招生计划
(一)学习方式
学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