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提升交管领域服务便利化的措施,包括改革交管窗口服务、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延伸下放交管业务、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推动实现交管服务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目前,改革措施已全面落地,效果良好。
一、改革交管窗口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
一是大力推行减证快办。在全国所有车驾管服务窗口推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部门联网信息材料免提交,18类车驾管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可办。
二是全面实行一窗即办。全国所有车驾管服务窗口实行办理车驾管业务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窗办结,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10分钟内办结。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对接财政、银行等部门,建立全省(市)统一电子支付平台,所有地市、所有窗口全部实现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多方式电子支付。
三是大力推行跨省通办。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已有2500多万名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等便利。坚持放管结合,全面实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已有110万驾驶人累计处理跨省异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62万起。
四是积极探索自助可办。全面推广机动车“通道式”上牌模式,整合优化机动车登记流程,大部分地方登记上牌时间由原来的3至4小时缩短至30分钟。江苏南京、湖北武汉、广东深圳等地推行在车管服务大厅、业务网点开辟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服务终端,创建一站式24小时车管所、无人车管所,方便群众自助可办。
二、深化“网上交管”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一是统一互联网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深化“互联网+交通管理”应用,实现在线查询、在线服务、在线教育。建成全国统一的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开通26项网上业务,注册用户超过3.3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19.5亿人次。
二是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各地主动会商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数据互通、信息联网。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登记上牌无需提交纸质税收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全国全面实现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车辆转籍一地办、一次办,群众无需往返两地验车,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拓展创新网上服务。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全面实现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已有830多万人次网上申请。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服务,累计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25万余条次。全面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向2亿多车主发放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三、延伸下放交管业务,大力推行“就近办、便捷办”
一是不断健全农村服务网络。下放机动车登记、驾驶人考试等业务,全国大部分县市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业务、开展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发挥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服务优势,在4800多家城乡邮政网点开通交管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社会服务网络。全国7600多个汽车销售商、2000多家二手车市场代办车驾管业务,城市交管服务网点覆盖半径由10多公里缩短至平均3公里以内。江苏、河南等8个省代办交管业务的社会服务网点超过1000家,浙江、广东等地创新推行“警医邮”、“警邮家+”,实现就近能办、一站通办、上门代办。
三是不断创新协作共治模式。会同保险部门推行网上定损理赔等事故处理模式,网上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000多万起,在线定损理赔交通事故60多万起,轻微事故最快5分钟撤离现场,大幅提升事故处理效率。
四、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先后制修订机动车查验、驾驶人考试、事故处理等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各地完善监管制度,对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重点岗位加强实战培训和监管巡查。指导各地建立业务监管中心,配齐执法执勤记录仪,推广查验、考试监管系统,加强网上网下巡查,加强异常风险预警研判。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过分片区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促进示范引领、互学互鉴。北京、天津等地组织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组成指导组,现场指导窗口电子化缴费、一窗式办理。山西、湖北、湖南等地采取分片包干方式,派出多批次专家组、督导组,对基础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市开展捆绑式指导、点对点帮扶。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先后派出170多个专家组、督导组,赴各地精准指导、对口帮扶、验收检查,发现问题逐一督办、逐项整改。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以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组织开展体验式、清单式、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山东、四川等地组织开展全省交管“放管服”改革交叉互查,深入车管所、县所及社会网点,逐环节、逐岗位排查检查。广西、贵州等地组织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对改革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河北、河南、新疆等地将推进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地市公安局重点工作或专项行动考核评比,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加大考评权重,以考核促改革措施落实和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