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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超全!2019年临沂市中小学学区划片及招生方案出炉!

(一)入学年龄。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是接受完成小学学段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仍按常住人口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两类分别报名入学,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以户籍、房产(住宅)为主要依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辅以务工或经商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自今年起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和经开区探索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通过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实现随迁子女规范有序入学,确保应入尽入。

详细内容以各区招生方案为准。

报名安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继续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录取。兰山区平台于6月15日开放,其他四区平台于7月5日开放,家长可通过临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linyi.gov.cn)登陆平台,为适龄儿童采集信息、报名入学、查询审核及录取情况。同时,各区招生政策、日程安排、片区划分、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也将通过平台公开供家长查询。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报名录取,兰山区通过自建平台报名录取,家长可通过“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其他四区继续按照往年做法,通过小学采集信息,线下审核录取。

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坚决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能提供户口证明,又再要求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明,又再要求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缴费票据”等现象。

兰山区

兰山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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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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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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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继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即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柳青街道)范围内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登录“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使用入学服务平台。区教体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统筹学位→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19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从业证明:在兰山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兰山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积分办法: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初中入学工作

1.兰山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兰山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入学部分第1款第(4)项执行。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2)农村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条件成熟的学区,实行对口直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有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初中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四)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五)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六)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幼儿入园。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区、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各镇街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八)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招生录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九)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学区)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道中心小学,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镇街道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镇街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要确保起始年级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到2020年要消除大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区里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做好宣传引导。区教体局将印发《兰山区城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并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和微信、微博等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常住人口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情况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区、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区里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洗砚池街9号),于2019年5月21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8184032。

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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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兰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按照“整体延续政策、具体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严格规定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又重点突出了两个原则:一是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在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建设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二是建立学区一体化管理制度,每个镇街道原则上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3、2019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均需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4、2019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有无变化?

答: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今年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多校划片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同时,结合今年教育资源新增状况,以弹性学区的方式对部分学区划分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积极稳妥。一是为发挥齐鲁园小学办学潜力,化解沂龙湾小学办学压力,将沂龙湾小学原招生片区内北部四个小区作为齐鲁园小学与沂龙湾小学共同招生的弹性片区。同时将北至南京路、东至艾山路、南至武汉路、西至蒙山北路区域划为齐鲁园小学与二小南京路校区的共同招生弹性片区;二是滨河实验学校新校区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可以扩大办学规模,将与周边学校五中、砚台岭小学等实行弹性学区招生。

5、2019年兰山区在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为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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