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54号)有关要求,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信息网上公示阶段。现对浙江财经大学与加拿大劳伦森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54号)有关要求,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信息网上公示阶段。现对浙江财经大学与加拿大劳伦森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