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院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违反考试规则纪律。
二、进入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材料审核成绩及分数线已在我院官网公布(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