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00余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3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18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90%以上。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咸阳师范学院确定11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
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类名称
授予学位门类
学制
1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教育学
2年
2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2年
3
化学
化学类
理学
2年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类
理学
2年
5
物理学
物理学类
理学
2年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理学
2年
7
书法学
美术学类
艺术学
2年
8
经济学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年
9
地理科学
地理科学类
理学
2年
10
历史学
历史学类
历史学
2年
11
美术学
美术学类
艺术学
2年
注:学校将综合考虑实际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学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 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生,以及2022年、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4. 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8:00开始至5月17日24: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资料:
(1)填写完整的《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1份;
(2)《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打印后签字扫描件(PDF格式) 1份;
(3)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扫描件 1份;
(4)2022、2023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1份;2024届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扫描件 1份;
(5)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份;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20-40 KB之间,
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7) 扫描 “个人信息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个人信息表
资料提交要求: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147337235@qq.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逾期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5月22日前通过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 考试方式:面试
2.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 考试时间:资格审核名单公布后,适时安排考试,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官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时间安排。
(二)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录取通知书将在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发放。
五、报到及复查
(一)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复查
学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报到时提供材料(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及学位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需真实有效,凡不符合录取要求、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管理
1. 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得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学校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相同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6.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学生学业优秀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3)社会资助
江苏吉如基金会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宁夏燕宝基金会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美国角声基金会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 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附则
1.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 本招生简章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 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33720888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东段1号
学校邮编:7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