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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4年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补录招生计划公布

根据《东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2024〕3号)文件要求,在公办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经统计有部分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空余学位将安排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补录条件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中职、技工学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未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注册报到;

2.在我市公办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录取阶段未被录取(已被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就读公办中职、技工学校,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时间安排

7月27日下午4时至7月28日下午4时: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登录东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s://dgzk.dgjy.net)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现场工程师专班、中高职三二分段班,只能填报第一、二志愿。

7月28日晚: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下称“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

7月29日中午12时:市中招办公布公办中职、技工学校(第二批次)补录结果和民办中职、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录取结果。相关考生可于7月29日中午12时后自行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查询第二批次补录和第三批次录取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

7月29日下午2时至下午6时: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补录学生和民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学生注册。如未按规定时间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该学校。空余学位将由各招生学校用于自主招生。

7月30日至7月31日:各公民办中职、技工学校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招生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自主招生简章,或联系招生学校咨询(学校联系方式见文末表格)。

三、特别提醒

为避免考生填报志愿被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补录录取后不报到注册而影响其他考生补录机会,凡被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补录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第三批民办中职、技工学校的常规录取(但可以参与公民办中职、技工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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