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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方案、政策,指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查。

第四条 学院组织机构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书记和院长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全程监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办法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确定复试各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及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5.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核组、专家复试组、成绩核算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服务组以及应急处置组等若干工作小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开展情况;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第三章 复试

第五条 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负责通知考生。4月6日前,学校将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

第六条 复试分数线

(一)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A区基本要求的各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相同。考生须达到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生源充足的学科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及同分同进原则。

(三)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及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复试照顾(初试加分)政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要求,结合教育部下发的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确定进入复试的加分考生名单。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学校将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数,结合一志愿报考该专项计划考生及同一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复试线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名单。

第七条 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招生学科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审核表;

6.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前与研招办备案;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复试准备

(一)招生学科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派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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