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度教师出版教材、自编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登记工作现已开始,定于12月17日截止,有关细则如下:
一、出版教材
2024年在校外出版社公开发行(已取得书号)的教材,若第一作者是我校教师,请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出版教材登记表》(见附件1)交教务处教研中心(地点:临港校区学术楼216室)备案,同时提交3本教材。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上电委〔2022〕38 号)相关要求,教材出版前应当提交《教材出版审批表》至教务处。
二、自编教材、实验指导书
1.本年度内自编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教师,请填写《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见附件2)。
2.自编教材的主编教师应请有关专家对教材进行审阅,认真填写自编教材申请表中的附表《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专家评审表》。
3.经二级学院审批和签署意见后,将《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及《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专家评审表》送交教务处教研中心备案,并递交2本教材。
三、登记范围
教务处仅限登记本校学生教学中的教材及参考书,非教学用书不在此列。教研中心将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出版教材登记表》(该表也适用于修订出版的教材)、《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进行登记,请各位老师了解该表的信息,以方便和保证各位老师本人到教研中心登记时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登记的截止时间
本次出版教材、自编教材等登记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年内出的书应尽快递交)。将按本次登记的教材项目及递交的教材,依据上电教〔2020〕147号《上海电力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和上电教〔2020〕138号《上海电力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发放相应的奖金。逾期未进行登记者或登记中所交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以上相关表格见附件1及附件2。
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出版教材登记表.doc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自编教材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