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聘启事

   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0年6月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华东师范大学联合相关产学研机构共同正式筹建“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随后华东师范大学将工程中心纳入学校985建设平台,大力推进工程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华东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12年、2015年、2018年顺利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三轮评估。于2013年、2017年获批列入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计划,并已顺利通过验收。目前,工程中心的理论研究、产品研发与产业转化之间形成了很好的良性互动,并通过与教育技术学科优势互补的方式共同发展。在教育信息化和数字化教育装备领域取得了不少成绩。根据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类型及应聘条件

(一)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授、副教授、准聘副教授)

1.已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

2.具有较高的科研实力和学术造诣,在同行当中具有一定学术声望和影响力;

3.若未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正式教职)工作经历,仅能申请准聘副教授岗位;

4.正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专职科研人员(专任研究员、专任副研究员、专任助理研究员)

1.已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专任研究员、专任副研究员原则上还应达到我校以科研为主的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的聘用要求。

(三)博士后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除外);

3.具有教育研究基础,有志于从事教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海内外优秀博士;

4.外语能力强,具备在高水平SSCI期刊和国内A级刊物发表论文的潜在能力;

5.能够全日制在职工作。

二、学科要求

教育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

三、 受聘待遇

(一)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视被录用者的学术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受聘期间享受国家和学校的相应待遇,同时享受院系给予的支持和激励。

(二)专职科研人员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年薪制,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福利,享受按学校周转房及科研等方面的奖励政策,专任研究员、专任副研究员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专任助理研究员按照学校聘用人才派遣人员实行管理。

(三)博士后

合同期为两年,进站博士后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政策,在站期间可以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博士后公寓租住手续,基本薪酬福利15万元/年(税前),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四、 应聘方式

1.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至jqcui@deit.ecnu.edu.cn。邮件标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联系人:崔老师。

2.工程中心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如有招聘意向,会主动与应聘者联系。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将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