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关于就业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宝人社规〔2023〕6号)文件中的规定,2023年10月1日起对参加经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技能等级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竞赛)且符合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评价合格且取得证书的,在市技能提升补贴基础上,按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5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姚莹等1265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5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路15号6号楼419室
联系电话: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附件: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2024-1)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