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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粤财大教〔2022〕29号

关于修订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基本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制定具有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特色的专业培养方案。强化思想引领和价值引导,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

(二)坚持科学合理,追求卓越一流

根据国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简称国标),开设各专业必修课程。根据新文科(新商科)、新工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建设要求,对接学校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培养一流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培养要求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研究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避免不同课程之间内容重复,遵循相关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强化课程的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构建科学合理、有一定前瞻性的课程体系。

     (三)鼓励分类发展,凸显办学特色

各专业根据学校、学院及专业发展定位和目标,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结合行业企业发展形势,按照整体优化的原则,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重视补充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思想和成果,体现交叉学科的最新进展,凸显学校商法融合、商技融合、湾区融合、实践融合、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

三、修订内容

    (一)学分要求

1.降低各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

根据国标,结合我校实际,理工类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0分以内,法学类、经济类、管理学类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除外)、艺术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55分以内,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45分以内。同时在满足前述条件下,原则上要求各专业相比2021版培养方案,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不含综合运用课)压缩至少4学分。

2.实验实践学分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原则上,理工农、艺术类专业实践(含实验)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文科类专业实践(含实验)学分(学时)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国标或专业认证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3.各学期学分安排

为平衡学生学习压力,各专业需合理安排每学期的课程。原则上,1-4学期课程设置总学分在26个学分左右,7、8学期尽量少设置课程。

(二)各课程模块修订内容

1.通识必修课

(1)原《军事理论Ⅰ》和《军事理论Ⅱ》两门课程合并为《军事理论》开设,2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设。

(2)原归属于通识选修课模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四史课程调整到通识必修课模块,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

(3)外语课程。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开设,学生修读学分由12学分调整为10学分。我校外语类课程实行分层分类教学,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1。

(4)不再开设《大学生生理健康教育》课程。

(5)为体现我校湾区融合的办学特色,在通识必修课中增设《湾区财经概论》课程,2学分,面向全校学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除外)开设。

2.通识选修课

学生最低修读总学分调整为10学分。其中,文学与艺术模块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取消原通识选修课须至少修读4个模块的要求。

3.学科基础课

(1)按专业类打通相关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同一专业类专业的学科基础课设置一致。同一专业类下属的专业属于不同学院的,由牵头单位协调相关学院共同制定本专业类学科基础课设置课程体系(各专业类学科基础课牵头单位见附件2)。

(2)原2021版相关专业设置的商法融合课程及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课程设置方式保持不变。商法融合课程牵头单位为法学院,管理学牵头单位为工商管理学院,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2门课程牵头单位为经济学院,会计学牵头单位为会计学院。此类课程由牵头单位负责课程的建设、制定建设标准,开课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含专业的课程排课、教学和考核等工作。

(3)需开设公共数学类课程的相关专业,从以下课程体系选取所需课程:微积分Ⅰ(微积分Ⅰa)/高等数学I、微积分Ⅱ(Ⅱa)/高等数学II,线性代数(线性代数a),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线性代数应在秋季学期开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在春季学期开设。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前与统计与数学学院沟通好再进行课程设置。

4.专业课

(1)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必修)、综合运用课(必修)和专业任选课(选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任选课除按照国标必须开设的课程外,鼓励各专业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开设一批具有广财特色(湾区融合、商技融合、商法融合、实践融合、产教融合)的专业课。鼓励多开设专业任选课。  

(2)将思想政治综合实践课程调整至综合运用课模块,集中在第2学期开设。综合运用课中新开设湾区经济与社会实践调查Ⅰ(1学分,共2周,第4学期开设)、湾区经济与社会实践调查Ⅱ(1学分,共2周,第6学期开设)2门课程,不再开设社会劳动与实践、学年论文。

(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承担的经管类跨专业实验课程设置变化说明:共设置3门课程,企业行为模拟(3学分,共12周,调整至第5学期开设),人工智能与商业智能(2学分,共16周,调整至第6学期开设),毕业实习I(校内仿真综合实习)集中在第7学期前五周完成(上述课程建议参与专业详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统筹指导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教务处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落实及质量监督。各学院成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等为成员,全面组织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组织广泛调研。学院要统筹组织各专业开展充分的调研,各专业至少调研收集5份国内外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方案,科学研判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毕业校友、教师及在校学生的意见建议,总结分析培养方案实施成效,明确专业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思路与重点,进一步凝练专业办学特色,形成《××专业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

3.做好充分沟通。承担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教学的教学单位要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科学设计分层分类培养的教学大纲,以多种形式征求专业所在学院对教学大纲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各专业类要充分研讨,搭建跨学科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平台,处理好强化专业基础和突出专业特色的关系;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跨学院开设的课程,要与开课单位做好沟通。

4.严格审核论证。各专业在充分调研、讨论基础上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专家组中应有不少于3名来自校外同类专业的教授和行业专家。论证意见需形成书面材料。各专业结合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学校审定公布。学校组织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汇报会议,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其他校领导听取各学院院长集中汇报学院内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会后学院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审定公布。

五、材料提交要求

1.2022年5月27日前,各学院提交《××专业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参考学校现有课程清单(附件5),在调研报告中列明课程调整情况,填写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之间对应关系矩阵表,制定专业课程地图,填写课程任课教师信息。同步提交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模板见附件6)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ykwnfw@163.com)。

2. 2022年6月13日之前,教务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学院。由学院组织专人(建议是专业负责人)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在教务系统录入2022班人才培养方案,系统录入时间和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3.2022年7月11日之前,教务处审核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录入的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无误后从系统导出纸质版的人才培养方案返还各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返还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联系人:杨海阔,王雪梅,电话:84096709、84096082;行政楼310办公室,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公共外语课程设置一览表

2.各专业类学科基础课牵头建设单位一览

3.经管实验中心跨专业实验课程建议修读专业一览

4.广东财经大学现有课程清单

5.××专业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模板)

6.广东财经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

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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