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4. 全国高校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工程力学、物理学、地球物理学、数学、生物学、化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相近专业的本科四年级在校生(2025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 英语水平要求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
6. 对海洋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7. 国内“双一流”建设院校或专业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且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对于推免比例大于20%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或在科研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如在学术研究、竞赛获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
8. 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9. 未参加我院2025年研究生优才夏令营活动。
二、招生类别与专业
以下招生对象为校内外有报考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
推免硕士
特别说明:01物理海洋学、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05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在前期夏令营优秀生源选拔中已招满。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440海洋学院
0707海洋科学
02海洋化学
04海洋地质学
推免直升博士(直博)
特别说明:申报本科直博生的同学,须提前联系好导师,经联系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440海洋学院
0707海洋科学
01物理海洋学
02海洋化学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
04海洋地质学
05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三、申请办法
报名网址:所有申请者,必须在网上报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http://ga.sjtu.edu.cn/zsgl/ytmgl/ (报名路径:点申请报名编号-身份证号注册后填写报名材料后提交。)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2日上午9:00
注意事项:已参加过海洋学院2025年7月优秀生源选拔的同学不再受理报名。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请按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无须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版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
(4)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A4纸,字数不限)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专利及奖状、各类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备注:整个PDF文件应小于50M。对于加盖公章的材料需为扫描件,或优先使用官方部门开具的电子版文件(如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开具的电子版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电子版英语成绩单等)。请务必确保网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五、选拔流程
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以及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初审通过者。将于9月22日晚在海洋学院官网公布并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1、初审:学院将审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确定最终进入复试的名单,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同时请学生随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初审通过,入围者可参加之后的复试(面试)环节。
2、学生反馈:初审通过的同学,须按邮件要求反馈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复试预计在9月24日线下进行,地点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海洋学院(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4、复试方式:具体安排邮件通知。
5、录取原则与通知:面试总分200分,总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直博生须有符合2025级博士生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意接收。请在报名前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
注: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网站、海洋学院网站,同时确保报名系统中填写的邮箱和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自理。
六、其他
1、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辅助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或者不合规取消相应复试/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学费标准可查阅我校财务计划处网页:通知公告-信息公开-上海交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4、本办法由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条款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闻老师
电话:(021)62932918
邮箱:soograd@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1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