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工正常退休审核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
(1)《国务院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第二条第一项。
4.办理条件:
a)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b)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5.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审核(4个工作日)→办结(0.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申请退休人员本人档案;
(2)申请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4)单位公示回执。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12.注意事项:无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276809(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274685(办公室)
社保分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劳动保障大楼7楼
14.诉求渠道:
对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