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着力塑造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继续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信息补录(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
2.班级分配(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
3.网上自评(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
4.班级及学院评议(时间:9月19日至9月24日)
5.公示时间(时间:9月25日至9月29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并于9月24日前完成班级及学院评议,以免影响学校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stuit.jnu.edu.cn/。
三、组织实施
1.各学院需成立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2.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参照《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附件1)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指导各年级各班级组织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学院实施细则须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的相关考核内容,细则的修订要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确保每一位同学能够了解综合测评的各项评分标准,并报备学校。
3.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及时公布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学生自评、班级及学院评议、公示等程序完成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4.各学院要指导每个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或辅导员)、班级代表、院系学生骨干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含内外招生)等。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和程序,组织开展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
5.请各学院在9月18日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