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知识人网转载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该规定主要针对延期、改派、缩短、放弃等公派留学情况作了调整和事项说明,并规范了申报流程。为了帮助申请者更方便地了解申报流程,我们继续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解析:
一、CSC业务部门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出国国别的不同,分属美大事务部和欧亚非事务部管理,申请延期和改派学校或国家等变更时,需要根据原定出访的国别和辖区电话咨询,但由于CSC工作繁忙,有时会因为电话占线或者暂时无人接听,咨询者不要着急,可以多拨打几遍,工作人员都非常热心,会做详细解答,具体电话及邮箱如下:
美大事务部
欧亚非事务部
二、申请表格及各种书面资料受理途径及邮寄地址
延期、改派等需要的国内管理表格及书面资料可以由派出单位相关部门统一邮寄,也可以由申请者直接邮寄至留学基金委。例如:如原留学单位是美国,则邮寄地址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电话:010-66093554。
三、延长等需要由国外管理的受理途径
因学业/研究等需要申请延长留学期限,请在新信息平台上(https://s.csc.edu.cn)申请变更“延长留学期限”;国外管理变更事项所需上传材料在系统中点击申请变更事项后会自动显示;请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申请过程中如遇系统/报错/操作等问题,请联系s_support@csc.edu.cn。